一周电力行业重要新闻快放(5.04-5.10)

日期:2015-05-11    阅读数:

  

《国家能源局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发布

  (中国电力网讯)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通知,对2015年能源局市场监管重点做了详细部署。2015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全国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201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主动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服务大局、监管为民,坚持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按照“全程参与、有效衔接、互相配合、形成闭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闭环监管工作机制,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同频共振,切实加强简政放权后的同步监管,扎实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维护能源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的有效实施,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革命。


国家能源局党组研究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

   4月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努尔.白克力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国家能源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不久,紧接着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作出的安排部署,为国家能源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明确了工作任务。

电力市场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从需求侧角度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工作,2015年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组织召开电力市场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副巡视员景晓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山西、内蒙、江苏、福建等11省、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业企业及中电联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光伏业再遭欧洲“暗算”

  三年之后,欧洲对中国光伏业的阻击再度来袭。昨日,有消息称,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再次提起申诉,指控中国企业企图规避进口关税。2012年9月,欧盟开始对中国企业进行“双反”调查,最终以征收三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收场。业内人士认为,这场闹剧只是此前欧美“双反”的延续,中国光伏业应借此加强协作,提升凝聚力,共同面对国际竞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和《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要求,加快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

  “华龙一号”正式起航。记者从中核集团昨日召开的“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7日,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中核集团福清5号核电机组正式开工建设。据悉华龙一号机组每台造价约300亿,将大力带动装备制造走出去,同时未来有望在国内批量建设。据中核集团总经理钱智民介绍,目前福清5、6号机组设计图纸、开工所需材料和预埋件均已到场,施工准备也已就绪,具备开工条件,设备国产化率大于85%。

发改委:水电与天然气价格暂不放开

  国家发改委6日发布《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与2001年版中央定价目录相比,新的目录中定价种类约减少46%,具体项目约减少80%。依据《价格法》,中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只有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才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储能产业“十三五”规划大纲编写启动

  4月27日,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编写国家储能产业“十三五”规划大纲的通知,称为加快推动我国储能产业的发展,做好“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工作,受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委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力量编写国家储能产业“十三五”规划大纲。该大纲要求在储能发展的基础和背景、指导方针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方面广泛征求专家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二、国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鼓励送受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并以中长期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能源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

 

 

转自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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